孕婦與幼兒新聞大小事
逾45%媽媽 過30歲才生寶寶
自由時報 / 記者陳慧萍、邱宜君/綜合報導 / 2013.12.16
台灣「晚婚遲育」現象越來越明顯,內政部昨公布最新統計,台灣女性生育年齡逐年上升,已有將近一半新生兒母親超過三十歲才生第一胎,平均年齡達三十.一歲;與九十一年的平均年齡廿六.九歲相比,十年來足足提高三.二歲。

內政部昨公布「一○一年新生嬰兒生母狀況分析」,去年因為龍年生育熱潮,出生嬰兒達廿三萬四千五百九十九人,較前年增加十八.三%,其中生母為本國籍者占九十二.六四%,大陸港澳地區者占四.三一%,東南亞國籍者占二.九三%,其他國籍者○.十三%。

內政部戶政司長謝愛齡指出,近年民眾與外籍配偶結婚人數有減少趨勢,非本國籍者生母僅占七.四%,較前年續減○.四個百分點,比重遠低於九十二年的最高峰十三.四%。

不過,台灣三十歲以上才生第一胎的女性比率占四十五.九%,比率已將近一半,與十年前的三十五.六%相比,增加了十.三個百分點。

據內政部統計,台灣新生兒母親主要分布在廿五到卅四歲之間,生母平均年齡呈逐年上升現象,去年已達三十.一歲,其中,東南亞國籍生母年齡最低為廿九.二歲,本國籍達卅一.二歲。

減少歧視保障就業 婦女才敢生

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表示,先進國家由於女性教育時間拉長、就業比例提高,且初投入職場時就懷孕、生產,容易受歧視或因此工作不保,使得女性初投入職場時都不敢生小孩。但等到真的想生,已經三十、三十五歲,甚至已經不孕了。

黃閔照說,以優生保健的角度,在三十歲以前生小孩,母子健康風險一定比三十歲以後低,這個理想需要有雇主、社會政策配合,才可能達成,否則就算三十五歲才生,「願意生,就已經不錯了」。


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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